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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35周】新促进法正式颁布 更多政策红利惠及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17-09-08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自2018年1月1日施行。2003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实施10余年来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原法在一些方面已不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新促进法》在法律框架上将现行法律由7章扩展为10章,由45条增加为61条。目前,中小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0%以上,为国家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提供了70%以上的专利发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0%以上,为国家支持财政税收50%以上。 本文来自织梦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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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认为,这次修法一个主要原则是问题导向。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成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拦路虎”。这些问题有的是企业管理等内生因素导致;有的是受外部环境和制度影响。要突破上述障碍,单靠中小企业自身恐怕难以实现,迫切需要法律、政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和支撑。《新促进法》在创业创新支持方面政策更实在。比如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形式到中小企业从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总之,此次修法尽力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获得感。郭林茂认为,《新促进法》重点有三方面:一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力度;二是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既注重解决当前困难,也着力于长期性制度建设;三是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认为,总体看,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了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与现行法律政策良好衔接的同时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时俱进,内容更广泛、更具体,前瞻性更强。与之前法律相比,变动较大、亮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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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融资两方面促中小企业发展 copyright dedecms

《新促进法》将现行法律第二章资金支持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以进一步增强财税和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作为专章支持,财税支持这一章主要强调两个内容:一是从实体法给予中小企业支持,二是从行政手段给予中小企业便利。在财税支持方面,《新促进法》将部分税收优惠规定上升为法律。值得关注的是,“简化税收征管程序”首次写入《新促进法》。刘剑文还表示,除专章支持外,还有功能性的税收扶持,主要体现在支持创业和创新两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从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到50万元,适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先后五次扩围,越来越多的企业迈入减税“门槛”。在税收优惠不断加码的同时,税收行政审批事项也在不断“瘦身”,企业办税负担持续减轻。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目前仅保留7项,80余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此外,《新促进法》还直击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贵问题。“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网络调查中,43%的受访者反映存在融资难问题,排在突出问题的第一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表示,《新促进法》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以及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风险补偿和征信评级等方面等五个层面开出“药方”。比如,首次将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合理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写入法律;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等。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融资,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条件的核心是信用状况。此前渣打公布的8月中国中小企业信心指数显示,8月中小企业信用环境指标增长1.5个百分点至53.5,但仍位于较低水平,表明中小企业的信用环境虽有改善,但仍然较为严峻。赵锡军认为,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政府要做更多工作,各地要掌握好当地中小微企业具体的情况,包括信用数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当中小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金融机构就可以直接用来评估。伴随“双创”浪潮,中小微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金融需求也与日俱增。同时,原来大中型企业的需求并未减少。很多金融机构做大后,服务对象也从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转向大企业。赵锡军指出,这导致结构性供求矛盾,需要在资金来源和需求间构建更好的平台。政府需要鼓励或者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让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信用社等机构,即便发展以后,也能够再支持中小微企业。渣打8月中国中小企业信心指数显示,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有所好转: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意愿自6月的49.5低点升高至52.3,表明中小企业获得信用的情况有一定改善;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仍居高,银行融资成本和非银行融资成本指标均在50以下,显示融资成本在上升。此外,据统计,在截至8月18日已挂牌新三板的11,523家公司中,中小微企业占比94%。专家认为,随着《新促进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法律修订的“红利”不断释放,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不断培育新增量、新动能,实现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渣打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丁爽表示,随着我国企业杠杆率下降,从长远看,将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债务水平,为中小企业未来发展迎来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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