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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发布时间:2017-05-19 作者:派智库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字体:

  本报讯(记者张晓鹏)《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17年来,对全省动物防疫的管理、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省动物疫病防控面临新的形势,突出表现在动物疫情出现新变化、人畜共患病疫情形势严峻、基层防控机构及队伍力量弱化等方面。因此,对这一《条例》进行修订迫在眉睫。5月17日,经过基层调研、专家论证、汇总意见等,《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审。《条例(修订草案)》共8章59条,“总则”主要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动物防疫职责,重点突出政府的责任;“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主要规定兽医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生产经营者和养殖者的动物防疫责任与义务;“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主要规定官方兽医和职责、检疫申报、检疫程序;“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主要规定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场)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官方兽医的监督管理要求;“保障措施”,主要规定了动物防疫经费和补偿机制;“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后,将根据审议意见,继续进行补充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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